房子办理不了房产证的原因有以下几个问题:1、房子本身的原因。比如房子没有合法产权证。(2)房屋的土地用途被私自改变。(3)房屋或土地没有解除抵押。(4)房屋、土地被有关部门司法查封。(5)建设房屋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。(6)房屋的土地存在产权纠纷。(7)房屋质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。(8)房屋未取得规划审批的。以上就是房子本身的原因。第二种原因还有购房者本身的原因。(1)购房者没有交纳相关的税费。(2)购房者没有提供房屋登记发证机关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和身份证明。(3)购房者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但未出具授权委托书。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(十六至二十六条)第二十四条
解决婚前财产的方法如下:1、解决婚前财产纠结的根本,首选应该是争取和睦的家庭与稳定的婚姻,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有着意义,在双方婚姻稳定家庭和睦时是没有多少意义的,因为此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混同的,也没有区分的必要。2、夫妻婚前财产公证,是解决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最佳方案。但是,婚前财产公证受到双方及其父母的观念、习惯的深刻影响,事实上实际能够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,非常少见。3、如果没有进行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公证,也可以在婚后通过夫妻婚姻财产协议约定进行补救,只是实际上夫妻之间签订婚姻财产协议的也不太多,这种方案的使用率以及使用效果也是非常有限的。法律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十九条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,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。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九条规定: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,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,人民法院审理后,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的,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。
再婚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,和一般离婚的财产分割,本质上是一样的。那么双方可协商解决财产分割的问题,并且签订相应的离婚协议,然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备案登记。该财产分割协议经民政局备案登记后,产生法律效力。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,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,要求法院对财产进行分割。但是再婚离婚时应当特别注意,夫妻之间是否具有婚内或者婚前的财产约定协议,若有则应当协议约定的进行处理。那么律师有相关的建议,希望再婚的夫妻在双方均不排斥进行财产约定的前提下,可以就相关婚前或者婚内的财产归属问题进行书面的约定,这样也为日后省下不少的麻烦。法律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十七条
具体情况是什么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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